提高政治站位 彰显检察力量
——双城区检察院从快公诉全省确定的 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时间:2019-05-21
来源:研究室
作者:徐杨
编辑:裴海莹
录入:徐杨
审核:钟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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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全省确定为首件朱某某、陈某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10月24日在双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长达14个小时的开庭审理,法院于10月25日做出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准确、罪名成立,以被告人朱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骗取贷款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10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强化政治站位,精准高效打击涉黑犯罪
被确定为全省首件朱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受理后,院党组强化政治站位、责任当担,以彰显检察机关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决心,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双城区院成立了由检察长肖显忠为第一公诉人的公诉办案团队,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审核把关,落实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措施。办案团队全体人员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工作,对71本案卷反复研读,对案件证据进行反复审查,对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和触犯罪名逐一研究,确保准确无误,于10月8日从快将此案起诉至双城区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在判决书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指控的罪名,收到较好效果。

办案机制再创新,提升专项斗争工作质效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由肖显忠检察长领办,选拔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全面落实市院侦监、公诉部门逐级把关指导意见;加强同监察委、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案件定性、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启动扫黑除恶办案“直通车”。实行侦捕诉联动机制,检察长带领检察官与负责侦查取证的公安干警“面对面”交流,全面梳理案情,建立补查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逐项完善,逐项解决。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构建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加油站”。灵活运用电子卷宗,使用PPT举证、质证,进一步增强证据证明力和出庭公诉效果,强化证据意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实行省、市、区三级联动,取得业务指导支持
为确保出庭支持公诉效果,肖显忠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人员精心制作起诉书、讯问提纲、质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精心准备出庭预案,逐一提出应对策略,多次组织模拟演练,就法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全面预测和研判,为庭审工作指控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向上级请示报告,取得支持,市院孙长国副检察长、公诉处王春艳处长、姜欣晶副处长亲临我院指导,从举证、质证方式方法,辩论技巧等方面集思广益、周密部署,确保了指控精准有力。省院公诉处沈立国处长、市院公诉处姜欣晶副处长又在开庭当日亲临法庭指导。在1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肖显忠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紧扣黑社会性质犯罪特征,从事实、证据和定性入手,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鲜明地向法庭揭示出朱某某、陈某某等12名被告人的累累罪行,推动了庭审顺利进行,对被告人及其聘请的13名辩护人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答辩,起到了揭示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目的。肖显忠检察长通过当庭宣读公诉意见,除进一步认定指控的犯罪事实外,还着重揭露朱某某等12名被告人非法操控和干预村委会选举,利用村委会及成立“春森合作社”为依托,对村务资源进行非法控制,欺压殴打百姓,大肆侵吞政府扶持资金等典型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危害性,彰显党中央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双城区检察院通过此案的成功公诉,不仅使朱某某等被告人受到庄严的审判,也让法律的尊严彰显正义的力量,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强化政治站位,精准高效打击涉黑犯罪
被确定为全省首件朱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受理后,院党组强化政治站位、责任当担,以彰显检察机关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决心,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双城区院成立了由检察长肖显忠为第一公诉人的公诉办案团队,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审核把关,落实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措施。办案团队全体人员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工作,对71本案卷反复研读,对案件证据进行反复审查,对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和触犯罪名逐一研究,确保准确无误,于10月8日从快将此案起诉至双城区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在判决书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指控的罪名,收到较好效果。

办案机制再创新,提升专项斗争工作质效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由肖显忠检察长领办,选拔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全面落实市院侦监、公诉部门逐级把关指导意见;加强同监察委、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案件定性、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启动扫黑除恶办案“直通车”。实行侦捕诉联动机制,检察长带领检察官与负责侦查取证的公安干警“面对面”交流,全面梳理案情,建立补查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逐项完善,逐项解决。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构建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加油站”。灵活运用电子卷宗,使用PPT举证、质证,进一步增强证据证明力和出庭公诉效果,强化证据意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实行省、市、区三级联动,取得业务指导支持
为确保出庭支持公诉效果,肖显忠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人员精心制作起诉书、讯问提纲、质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精心准备出庭预案,逐一提出应对策略,多次组织模拟演练,就法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全面预测和研判,为庭审工作指控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向上级请示报告,取得支持,市院孙长国副检察长、公诉处王春艳处长、姜欣晶副处长亲临我院指导,从举证、质证方式方法,辩论技巧等方面集思广益、周密部署,确保了指控精准有力。省院公诉处沈立国处长、市院公诉处姜欣晶副处长又在开庭当日亲临法庭指导。在1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肖显忠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紧扣黑社会性质犯罪特征,从事实、证据和定性入手,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鲜明地向法庭揭示出朱某某、陈某某等12名被告人的累累罪行,推动了庭审顺利进行,对被告人及其聘请的13名辩护人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答辩,起到了揭示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目的。肖显忠检察长通过当庭宣读公诉意见,除进一步认定指控的犯罪事实外,还着重揭露朱某某等12名被告人非法操控和干预村委会选举,利用村委会及成立“春森合作社”为依托,对村务资源进行非法控制,欺压殴打百姓,大肆侵吞政府扶持资金等典型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危害性,彰显党中央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双城区检察院通过此案的成功公诉,不仅使朱某某等被告人受到庄严的审判,也让法律的尊严彰显正义的力量,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