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双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起
1起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19-06-10
来源:政治处
作者:王格格
编辑:裴海莹
录入:王格格
审核:钟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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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至30日,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等人犯罪团伙、张某某等人犯罪团伙涉嫌强迫交易、行贿2起涉恶案件以及孙某某等人涉嫌受贿充当“保护伞”案在双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双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松波、关哲分别作为公诉人率领办案团队出庭公诉。部分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及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二起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打掉
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丁某某犯罪团伙、张某某犯罪团伙,长期盘踞于102国道双城区兰陵路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获取经济利益强迫超载超限等违法大货车接受服务,帮助其逃避行政处罚,涉嫌强迫交易。为了顺利保车,丁某某犯罪团伙、张某某犯罪团伙贿赂执勤交警为其提供“灰色”通道,涉嫌行贿。“保车”行为恶劣,严重影响了双城区营商环境,干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使我区道路交通执法公信力严重下降。


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8名交通警察被查办
由哈尔滨市双城区监察委查办移送起诉的,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孙某某等8人,作为交通警察,利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恶势力团伙财物,为“保车”团伙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保护伞”,使违法超载超限大货车畅通于此路段不受处罚,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更侵犯了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


通过法庭调查,公诉人依法公开出示了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质证。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公诉人认为,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恶势力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等6各方面分析论证,应当依法认定被告人丁某某犯罪团伙、张某某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被告人孙某某等人符合“保护伞”的定性,应依法予以严惩。此次庭审有力打击了恶势力犯罪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用法律手段净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打击效果,鼓励群众增强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对黑恶势力形成了有力震慑,对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人员有力打击。双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班转办、领导带头、内外联动”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二起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打掉
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丁某某犯罪团伙、张某某犯罪团伙,长期盘踞于102国道双城区兰陵路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获取经济利益强迫超载超限等违法大货车接受服务,帮助其逃避行政处罚,涉嫌强迫交易。为了顺利保车,丁某某犯罪团伙、张某某犯罪团伙贿赂执勤交警为其提供“灰色”通道,涉嫌行贿。“保车”行为恶劣,严重影响了双城区营商环境,干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使我区道路交通执法公信力严重下降。


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8名交通警察被查办
由哈尔滨市双城区监察委查办移送起诉的,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孙某某等8人,作为交通警察,利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恶势力团伙财物,为“保车”团伙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保护伞”,使违法超载超限大货车畅通于此路段不受处罚,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更侵犯了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
通过法庭调查,公诉人依法公开出示了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质证。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公诉人认为,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恶势力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等6各方面分析论证,应当依法认定被告人丁某某犯罪团伙、张某某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被告人孙某某等人符合“保护伞”的定性,应依法予以严惩。此次庭审有力打击了恶势力犯罪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用法律手段净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打击效果,鼓励群众增强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对黑恶势力形成了有力震慑,对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人员有力打击。双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班转办、领导带头、内外联动”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